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》专项治理与违法法规
【已经过期】:请登录重发或删除过期商品
产品属性:
| 价格: | ¥150 元 |
|---|---|
| 供货总量: | 800 |
| 所在地: | |
| 产品规格: | |
| 包装说明: | |
| 品牌: |
详细信息
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》专项治理与违法法规行为查处及行政处罚标准指导手册
关于印发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财预[2012]293号
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
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
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(局): ’
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促进革命老区社会事业和谐发展,确保将党
中央、国务院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,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管理,提高资
金使用效益,我部研究制定了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
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财政部
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
目 录
关于印发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
第一章总则
第二章资金分配和下达
第三章资金管理和使用
第四章监督检查
第五章附则
中国财经出版社 精装单卷 定价:298元 优惠价:150元
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